贵州遵义禹极陶建材有限公司:
你司“数控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于2022年4月获得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但你司一直未开展项目建设。2025年8月4日,我局下达了《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撤销“数控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并收回项目经费决定书》(遵市工科发〔2025〕14号),要求你司退还专项资金,并告知你司相关权利,截至目前,你司未履行上述行政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有关规定,在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函,请你司自我局门户网站挂网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催告函,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你司应于催告函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退回专项资金的义务。如你司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