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6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遵府办函〔2019〕103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2号楼6楼;邮编:563000;电话:0851-27613210)。
一、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遵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暂行)》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工业经济、能源、信息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并制定了相应制度和规定,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各负其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成立了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由局办公室负责,并指定了2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
(二)公开方式以及内容不断拓展
根据全国网站普查精神,对本局网站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加大了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的公开,除了本委门户网站以外,同时在遵义市政府门户网站和贵州省电子政务网上公开,以及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政务微信公开。
(三)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办理工作
制定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并开放公开查询。明确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等,专人负责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性、快速、便捷。
(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明确了局实施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各条信息更新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务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1657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公告、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工作简报、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等。
其中: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网站共273条;
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政务微信信息共1384条;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20件;
政协提案:18件。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按照遵义市政府的政务公开要求,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2.群众既可从我局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务信息,也可以在网上在线咨询,我局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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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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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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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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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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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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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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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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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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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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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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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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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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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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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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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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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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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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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在网站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申请栏目。公民或法人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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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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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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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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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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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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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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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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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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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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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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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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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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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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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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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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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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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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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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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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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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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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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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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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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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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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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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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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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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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咨询情况
本局网站2020年无市民网上来访件。
本局网站2020年网上留言5件,全部回复。
本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为54321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信息类、通知公告、委发文件、政策法规类、机构职能类。
(二)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局政务公开信息2020年未产生任何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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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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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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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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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部分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正真领悟到文件精神。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三是由于未开办单位政务微博。宣传不到位。四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互动栏目的功能界面不够人性化,部分咨询回复不够具体和及时,互动的要求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全市信息化工作要求。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继续办好局网站、政务微信和新办政务微博。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全面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9日